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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02
70、春色画中,今夕何年?
年:“无业游民”,在一年前从遥远的炎国造访罗德岛,并提供了许多金属铸造方面的援助。本人是个喜欢娱乐刺激的不正经姑娘,经常劝诱包括博士在内的人外出游玩,也因此与博士缔结了十分深切的关系。
夕:“普通画家”,在作为姐姐的年自作主张的情况下被一行人拐回了罗德岛,居住在一堵墙壁内。个性淡泊、出世、喜好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在博士前前后后登门寻访了三百次之后,才终于答应了出门游玩的请求。
大炎国,五穗城。
相传,上古时期,大炎国的猎户赵粤追赶着五只成群结队的山羊,翻山越岭来到这片温暖的土地,发现遍地都是优良的稻米麦穗,因而率族人迁居至此,遂有此城。经过千百年的发展,五穗城已然是大炎国重要的对外通商窗口,在新的时代繁荣生辉。
在这座犹如南国明珠般的城市,新春的脚步声到了,人们自然也提起了一年一度的热情,准备着这迎春的佳节。五穗城夜晚的街头灯火通明,充满了快活的气氛——卖春联的、卖年画的、卖爆竹的聚在一起,汇成一片红色装点的海洋;卖水仙的、卖金桔的、卖桃花的并列花市,让街头变成了春意盎然的花园;卖煎堆的、卖年糕的、卖干果的你争我抢,好似要引得顾客大快朵颐。细细看去,安居的人家、住宿的客店、飘香的饭馆和卖货的商贾,门口都贴上了大红色的春联与各色的年画,挂着璀璨靓丽的灯光。而人声鼎沸的大街小巷响彻着爆竹的轰鸣,漆黑的天空中是时不时绽放的绚烂烟火,人们纷纷换上了新衣新鞋,热热闹闹地预备着辞旧迎新。
而在这样欢快的氛围中,我正闲适地牵着一位旗袍美女的手,漫步在五穗城的大街小巷。
“话说啊,爆竹声这么大,你没关系吗?年。”
“啊呀,就是稍微吵闹了些……迪蒙博士不会以为,我真的和传说里一样,一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就会吓走吧?”
听着那随性慵懒的声音,感受着手心处传来的炙热体温,我忍不住抬起头,看向身旁的佳人。毫无疑问,身旁的年是个相貌出众的美人。一头随意扎好的白如雪的长发上顶着一对火红的双角,一双长长的秋娘眉下是紫色的俏皮双眼,尖尖的耳朵总能引人对她想入非非,小鼻子微微挺起,嘴上满带着愉悦。发型原本是马尾辫的她,今天却将头发带上发簪整整齐齐地扎好了,穿上了一身颇有古典美人特质的旗袍。衣装的领口、袖口和下口都带着热情的火红。同时,零星地印着红龙的装点也颇为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却遮盖不住她凹凸有致的火辣身形与洁白的肌肤。年的小臂染上了与过年气息相符的火红,摇晃着长长的尾巴,一把书着“年年有余”四字的折扇在手中轻摇,为她增添了无限的风情韵味。
——虽然我还是清楚,这套衣服不过是她随便掷骰子选出来,然后随手改了改就做出来的。不过即便是如此,年的这身如洪炉般火热的打扮着实引人眼球,不由得叫人感慨,只要是美人穿上了,什么样随性的衣服都能显得般配。看着我有些看呆了的样子,年调皮地笑了笑,轻轻地挠了挠我的手心:
“哦?就这么喜欢这身衣服吗?”
“不……这个。”她那副主动出击的样子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只能尴尬地点了点头,称赞道,“很适合你啊,穿上去之后很漂亮。”
“是吗?这身中山装也挺适合你的哦?迪蒙博士。”
“哈哈……过誉了。”
我微微翘起嘴角,向她笑了笑。为了配合这喜庆的过年气氛,我也换下了那身习惯穿的黑色衣袍,转而穿上了一身步入近代后大炎国兴起的新式礼服。这身黑色的礼服在负责裁缝的柏喙精心缝制下,外观整齐大方,穿起来活动方便又保暖护身,颇显示出一股身为男性的高雅成熟、沉着老练与稳重大方的风格,又能显现出几分儒雅的气度——当然,这是年先前的评价。
“去小巷子里走走吧?除了大街,那里面也很有味道呢。”
“诚然,品味新年的气息,可不只局限于大街呢。”
互相牵着手,我们轻迈步伐,绕开了主干道,走进了在这个时代显得颇为古朴的青砖小巷。虽说现在更多的还是为了吸引游客而做的保留,但闪亮的灯光在夜空下交相辉映着,照出来来往往的人群脚下的砖石与被刷得火红的墙面,将古典与现代的界限十分优雅地结合在了一起,唯美地融合着,却也有一股别样的感觉。而在这之中,年一身白里带红的旗袍,这身装扮在街巷中颇为显眼,那副亭亭玉立的婀娜样子,俨然已经成了街头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恰好也符合着这古雅的街道氛围,惹得不少游人都忍不住回头看上几眼,然后将嫉妒的目光投到我身上。而她却毫不在乎周围的视线,只是带着愉悦的笑容紧握着我的手,随性地把脑袋靠在我的肩头。两人就这么放慢了脚步,走在有些拥挤的小巷中的石板路上,就像是回到了过去的年代,悠然而古典,
不过,世界上的事情总是那么的巧合。正在我和年四处游逛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我停住了脚步,回头一看,原来是蓝毒和换上了旗袍的絮雨,看来她们也来到了这距离罗德岛停泊处不远的五穗城游玩。
“嗯?蓝毒,你也来五穗城玩了吗?”
“啊,絮雨跟我说想要领略下大炎风光,就让我带她来这里游览。那个,因为我之前邀请迪蒙博士在新年的时候出来玩,您说有事要做,所以,就……”
“哦,原来是这样……”
“是哦,因为之前我已经和他约好了呢,蓝毒小妹妹。”就在这个时候,年也转过身,十分亲热地挽住了我的臂膀,“迪蒙博士,反正距离之前约定好的时间还有些间隔,我们要不要再去别的地方走走?”
蓝毒眼见我身边的年那副成熟靓丽、穿着一身带红龙花饰的洁白旗袍的特别样子,似乎是因为受到了触动,身体微微颤动了一下,有些生硬地说道:“年,年姐姐的这套旗袍很漂亮呢,非常古色古香,和迪蒙博士的中山装搭配,很,很合适……”
听到这句溢美之词,年转动了一下灵巧的眼睛,巧笑倩兮地缠住了我的手,热情地依偎在了我的肩膀上,轻笑到:“这套衣服还是我帮他选的呢——哎呀,虽然也只是扔骰子选出来的。不过听你这么一说,还显得挺般配的呢,谢谢啦。”
听到年的最后这句话,蓝毒的脸色便显得苍白了起来,有些无力垂下了头,就像是生病了一样。我不由得关切地问了一句:“怎么了,蓝毒?身体不舒服的话,早点回去休息吧?”
“不,不,我现在很好。”她抬起头,努力向我翘起嘴角,挤出了一个微笑,“就不再打扰了,祝两位今天玩得开心哦!”
蓝毒说完话,用不知带着何种意味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便和同样穿着旗袍的絮雨互相挽着手臂离开了,慢慢地消失在了人群中。就在我和年也牵着手,准备动身的时候,她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停下,回过了头,默默地看向了我的方向。以为她还有什么事情要说的我向她摆了摆手,蓝毒却慢慢地转过了身,肩膀轻轻抖动着,而身边的絮雨则好像在安慰着她——大概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吧?
“迪蒙博士?”看着我那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年的手便缠上了我的臂膀,就连尾巴也顽皮地缠住了我的腰部,“是不是累了?这样的话,我们就直接去荔湖那边……”
“不不,我还精神着呢,不然怎么陪你疯玩啊,哈哈。”
稍微耸了耸肩,对着年笑了笑,她就继续挽着我的手臂,在五穗城的石板路上彳亍,享受着过年的喜庆气氛。
话说那古往今来,多少文人雅士,喜画爱画。而泰拉东方的大炎江山万里,风光无限,奇人妙事数不胜数,却要说有一人,一笔涂尽人间事。见过沧海桑田,望过白日飞升,走过拙山枯水,笑过月隐晦明——
而那人,如今正在我的眼前。
此时的我们已经远离了喧闹的城市中心,以普通旅者的身份,租下了一艘木制的游船,在市内满是荷叶莲花的平静人工湖——荔湖上泛舟。我已然许久没有这样如旅游般悠闲地乘船,因此内心也少有地闲适了下来,静静地打量着眼前那别致的景色。
那是一个看起来正当妙龄的女子,正十分认真地抿着嘴角,坐在工整的画架前,手中提着一只毛笔,在画纸上缓缓地勾勒着轮廊。青色的一对双角下,纯黑色的披肩长发流露着缕缕青色。长长的刘海遮掩着白皙的额头,遮掩着那稍显椭圆的细嫩脸颊。细细的柳叶眉弯出了一抹古典的风情,那对水灵的红瞳美德丝毫不用眉笔去勾画粉饰便呈现出一种淡雅温婉的不动声色。名为夕的画家正专心致志地凝视着眼前的画纸,带着诱人气息的淡色嘴唇微抿,像是在潜心思索——而这一幕正好又被摆设端庄的小鼻子所定格住。就连两只精妙的小小尖耳,都呈现出一股灵动的气息。她穿着一身宽松的黑色大衫,宽松地覆盖着正龙飞凤舞的手臂,而那一身像是点燃了青黑笔墨的洁白无袖旗袍则包裹起了窈窕诱人的娇躯,配合着微微摇动的尾巴,隐隐约约中流露着典雅而诱惑的气息。这女子容貌的每一处都满是自然灵性的言语,漂亮得就宛若从画中走出的古典丽人一样,因为那精致的相貌和端坐的姿态怎么看都不像是大自然能孕育的,只有画上的笔墨方能勾画出这般美丽。
夜晚的凉风吹过,轻轻拂起女子双角下鬓角的发丝,美眸流转间颇有一副岁月静好的恬淡,甚至让我也驻足不前,生怕打扰了这美丽的画卷。不过这恬淡,很快就被有些不耐烦的声音打破了:
“喂喂,我亲爱的妹妹,你到底画完了没有啊。”
站在我身旁的年已经按耐不住内心的躁动,随性地玩着手中的折扇。而她的妹妹夕只是默默地看着自己动来动去的姐姐,恬淡地回话道:
“看我认真作画的机会,就算这大地上万中挑一的人,一生也最多一次。‘时来天地皆同力’,气、骨、形、色、法,无一不从无一不至,倾泻如浩荡江河,细密如山间竹影,手中这笔,我都停不下它。”说罢,她随性地向着画纸上倾下一笔,耸了耸娇小的双肩,“完工。”
“慢工出细活啊,年。这种时候,就稍微耐心点吧,毕竟也是夕的一番心意,不是吗?”看着对我顽皮地吐了吐舌头的年,我只能讪笑了一下。
“不是吧,迪蒙博士,你看她之前整天就是窝在不知道那个山里画画,到了罗德岛上还是画画,然后到了这里居然还是在画画?工作也得有个限度啊。不适应现实的人会被现实淘汰,这算是很普通的常识吧?但我的兄弟姐妹里,还是有那么几个——包括眼前这个——一直不肯放下架子呢。活的那么无趣,岁月会变成一种折磨啊。”
“你不满意的话,这画就撕了吧?留着也是给自己丢脸。”
“你们两个啊……稍微和谐共处一下也没什么问题吧?”看着这对关系好到不停斗嘴的姐妹,我只能摇了摇头,“不管怎么说,还是让我看看吧,能欣赏好的作品是一种愉悦啊。”
“哼……好作品吗?于我而言,只要尽兴,就是得意。”
真随性啊,要是我自己能像她这么随性,也不失为一种幸福吧。这么想着,我忍不住回忆起了自己与夕所经历过的时间。自从年、炎熔和克洛丝一起将这个大画家从炎土带回罗德岛之后,她几乎一直用那神出鬼没的画工将自己关在罗德岛某偏僻走道的墙内。在工作闲暇之余,我便会偶尔带着酒菜或是当代的文艺作品登门拜访。不知道为什么,除非被鞭炮逼出来否则几乎从不见客的夕却对我不怎么排斥,在心情好的时候便会将我迎进门内,让我漫步在她千姿百态的画卷中。自然,虽然画中的山水世界甚是精彩,不过我却总是能在浏览那另片天地后轻松惬意地迈出画纸,只是每次那些画卷都会在我走出来后都会莫名其妙地被黑色的火焰所焚——似乎是因为我的那位祖灵带来的庇护。渐渐地,看我能走出画卷的夕慢慢接纳了我,不时会特别允许我欣赏她作画的样子,甚至偶尔还会优待地为我作些山水墨画……当然,在美术方面没什么艺术细胞的我是看不太懂的,除了好好装裱在自己的房间和办公室里外,也无什么可表感激的方式。
不过时间荏苒,直到现在,在大概前前后后登门寻访了她三百来次后,一直呆在那个房间里的夕终于在年关将至的时候答应了邀请,和她那个总是吵架的姐姐一道与我出门游玩。而几乎毫不意外地,她对热闹的五穗城没什么兴趣,只是在我们租下的古朴游船上,在满是荷花的荔湖中心,在夜色下远处的五穗城闪烁的灯火中独自地作画。而在我和年逛街归来后,不知道是突发奇想还是早有构思,她突然要求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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