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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灵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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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百灵潭之沅梦(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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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说了起来。

    他说他和斑斑那是患难之交,以命换命的兄弟,没投靠百灵潭之前,他们曾在人间流浪过一段时间。

    那时法力低微,穷困潦倒,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得罪了些地头蛇,四处逃窜,相依为命。

    饿得最狠的一次是在一个破庙里,外头冰天雪地,沅梦枕着斑斑的皮毛取暖,稀里糊涂地抓起他的尾巴就咬,嘴里还说着胡话,把斑斑咬得甩也甩不掉,最后发狂地一爪子挠去,挠得沅梦脸上添花,险些破了相。

    那时沅梦瑟瑟发抖地站在冷风里,看着街头刚出炉的包子流口水,在纷飞的白雪中泪眼汪汪地对斑斑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天上能下一场金钱雨,哗啦啦的,数也数不清,那他要买一马车包子,吃不够还要枕着当被子盖。

    许是他的泪眼太过凄楚,把素来不屑做宵小之事的斑斑看得猫毛竖起,竟然“喵”的一声叫,从他怀里凌空扑出,以迅雷之势叼住几个包子就跑,在大雪里风一阵地就没影了。

    傻在原地的沅梦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趁包子铺主人还没回过神来,伸出手撒腿就去追斑斑:“娘哟你忘了带上我了!”

    两人被民风淳朴,血气方刚的小镇居民一路喊打喊杀地追了九条街,最终被揍得鼻青脸肿,瘫在一条小巷里要死不活,成了两堆烂泥。

    外头冰天雪地,他们在昏暗阴冷里的小巷里背靠背,掏出还冒着热气,混杂着鲜血的包子,大口大口地吃。

    此后不管沅梦去过多少地方,吃过多少美食,吞过多少美梦,他都觉得,那个昏暗小巷里和斑斑靠在一起吃过的包子,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上面打着“相依为命,相守不弃”八个字的烙印,深深地刻在他心底,成了经年不化的白雪,柔软而绵长,纯粹而厚重。

    “相依为命,相守不弃么……”金不弃喃喃着,转眸望向虚空,忽然笑了。

    那从唇齿间溢出来的声音低不可闻,轻到正说在兴头上的沅梦都不曾听见。

    “……不离不弃,也曾有个人,待我如此。”

    说到前段时间百灵潭的魔眼司瞳大闹人间的事,沅梦多有唏嘘,直感慨着天道无情,命轮难料。

    金不弃听得默然半晌,许久,抬起头笑道:“你这噬梦精倒有趣,人人都畏惧憎恶那毁天灭地的魔,你反倒为他说话,同情起那大魔头来。”

    沅梦原本叼着一根草,闻言瞪大了眼一吐:“个中隐情外人哪会知晓?无缘无故的谁想成魔?谁又想众叛亲离,为天地所弃?”

    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叫金不弃一震,心潮起伏下,眼前仿佛又浮现出夭夭那张温柔的笑脸,她坐在床边喂他喝药,打着手语安慰他:

    “你别怕,我不会让族人伤害到你的,你好好养伤……”

    体内热血沸腾时,他控制不住地奔出去,失手伤了人,春风谷的居民们将他团团围住,是夭夭及时赶到,护在了他身前。

    她骑在白虎上,一指一划地朝向众人打着手语,她说,他不是大魔头,不是异类,他只是和别人有一点不一样,这没什么大不了,无缘无故的谁想成魔?谁又想众叛亲离,为天地所弃?

    他遇见她时尚没有名字,尚无家可归,尚是别人眼中的怪物,但她不嫌弃他,为他养伤,为他洗脸,甚至为他取了名字。

    不弃,金不弃。

    她说,她不会弃他不顾,他也别放弃自己,他更不会为天地所弃。

    她比这手语时,眸光摇曳,似一汪清澈的秋水,衬着额间的桃花印记熠熠生辉,叫他看愣了许久。

    窗外春风拂动,像有什么吹入了他心底,他终是低下了头,在她温柔的注视下,嘶哑着开了口,说了他来到春风谷后的第一句话。

    “好,不弃,谁也别弃谁不顾……从今日起,我便叫金不弃。”

    那一刻,如春风拂面,重获新生,他对上她的眼眸,扬起唇角,跌入那汪秋水中

    从此有了名字,有了尊严,有了……家和她。

    五)

    故事停在那个时候,也许刚刚好。

    那时春风谷的圣女夭夭,为了一个闯入谷中的怪物犯了众怒,被族人们逼着给个交代,最终,在族长的主持下,春风谷的祭坛中央摆起了高高的擂台

    族人们想用这种方式留住他们的圣女,族中英勇的小伙子们上台大展身手,一一角逐,谁能打败所有人,站到最后,谁就能娶到那个骑在白虎上的圣女夭夭。

    族人们想得简单而美好,春风谷的圣女可以跟族中任何一个勇士成亲,却唯独不能和一个外来的怪物在一起。

    擂台说设就设,众人摩拳擦掌,比试一触即发,春风谷里群情激昂。

    只有坐在台上一角的夭夭,眸光清冷,依偎着她的白虎,身形孑然而单薄。

    族长给了她两个选择,春风谷里不接纳外人,要么将金不弃赶出去,要么她就得接受擂台的设置,接受成为最后那个勇士的妻子。

    夭夭从没想过族人们会对她如此相逼,她耳畔响起金不弃对她说过的话。

    他说,天大地大,他无家可归,无处可去,惟愿长伴她身旁,朝夕相对,互不相弃,看云和天,听风和歌。

    金不弃的歌声十分动听,他幻作金鹏鸟的原形,带着夭夭在云间穿梭,嘹亮的歌声飞得很远很远,远得无忧无虑。

    他越来越能够控制自己沸腾的热血了,只要不发作时,他一袭金袍,站在花间的身影温润如玉,对着夭夭一笑,就像人间一个普通的翩翩公子,俊美无暇。

    可即便是这样,在春风谷的众人眼中,金不弃仍是个异类。

    一个不可饶恕的异类。

    夭夭不敢告诉他擂台的事,他曾拥她入怀,挨着她的心跳,在她耳边轻轻而坚定地开口。

    如果她的族人们还是多有阻拦,他就带她离开,带她远走高飞。

    他说,他别无所求,只求一个家,而有她在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但夭夭却不敢回应金不弃,他不知道,春风谷对她而言是怎样的所在。

    她的外祖母、外婆、母亲……她们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圣女,她们都叫夭夭,夭夭不仅仅是个名字,更是整个春风谷的象征,是永远守护这片土地的花灵。

    这里是她世世代代守护的地方,她额间闪烁的桃花印记在不断提醒着她,她有她的使命,有她必须肩负的责任。

    所以,她根本不可能跟着他离开春风谷,不可能跟他远走高飞。

    擂台上比得火热,冷眼一旁的夭夭,依偎着白虎,一颗心却如坠冰窟。

    就在族长的儿子克满力挫众人,即将取得最后的胜利时,夭夭绝望地闭上了眼眸,但她却没有听到四周传来欢喜的呼喊声,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静默。

    全场空前地静了下来。

    夭夭蓦然睁开了眼,在对上那身金袍的一瞬间,她瞳孔皱缩,心跳如雷。

    擂台中央站着的那道身影,清朗俊挺,不卑不亢,唇边含着淡淡的笑,正是本应在屋里静静养伤的金不弃。

    她明明没有告诉他擂台的事情,他却不知怎么知晓了,在最后的关键时刻飞身跃上了台,敲响了锣鼓,成为了新的一位挑战者。

    台上的克满轻蔑冷哼:“滚下去,我不和怪物动手!”

    那恶毒的语气叫夭夭心头一紧,赶紧看向金不弃,金不弃却只是笑了笑,不愠不火的目光扫过众人,最终落在了族长身上。

    他声音略带嘶哑,一字一句却说得极为清晰与坚定:

    “这擂台的规矩并未明确指出不准外人上台,只说能击败所有勇士,站到最后的人便为胜那么,我来了,还请诸位赐教。”

    衣袍一拂,俊美的五官在夕阳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谦逊而笃定,温润而坚守,那一瞬,似乎有什么在空气中弥漫开去,无声无息地感染了所有人。

    斯情斯景下,夭夭亦感动站出,紧紧拉住了金不弃的手,族长终是松了口。

    “你是妖怪,你不能动用法术,只要你能击败这里的所有勇士,屹立台上而不倒,就算你胜!”

    六)

    “那大鹏兄你当时一定胜了是么!”

    他们一路向西边的桃花岛行进,走走停停,不觉已过去不少时日,沅梦的嘴一直闲不住,许是被他的情绪所带动,金不弃也难得地开口说起了陈年往事。

    沅梦打着要“造梦”的幌子,名正言顺地刨根问底,一手抓笔,一手抓本子,听得津津有味。

    陷入陈年旧梦的金不弃微眯着双眼,看向远处落下的夕阳,嘴角一点点抿了起来,似乎回想起曾经的温情,声音低不可闻:“当然。”

    当然得胜,他是为夭夭而来,为他的家而来,彼时倾尽全部,只为抓住生命中仅有的一道光。

    不能不胜,不可不胜。

    无法言说那一“站”有多么惨烈,最后他的金袍全都染满了鲜血,夭夭被众人拦着,泪流不止地几次都欲阻止这场残酷的诛杀。

    是的,诛杀,以百歼一的诛杀。

    族长在提出“不许动用法术”的那条规定时,确是动了要金不弃丧命于此的心思,但当春风谷的所有居民,眼睁睁地看着金不弃一次次被打倒,又一次次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浑身上下血肉模糊,摇摇欲坠的却仍不愿认输时,有什么在人们心头一点点土崩瓦解。

    金色的夕阳中,那身金袍似乎要与阳光融为一体,鲜艳的血珠滑过他的眼睫,他吐出一口血水,对着最后一位挑战者克满,咧嘴一笑,笑得动人心魄。

    他几乎是用仅剩的力气说出那番话,嘶哑的嗓子回荡在鸦雀无声的全场,叫所有人屏气凝神下,听得一清二楚。

    “她不愿跟我走,那我便为她留下来……除却白骨真心,我一无所有,生而为鹏,千百年来我张开翅膀,飞过万里长空,早已习惯了浪迹天涯,四海为家,但现在,现在不同了……”

    染满血雾的眼眸缓缓一转,望向了一旁捂住嘴,泣不成声的夭夭。

    唇角微扬,金不弃深情凝视着夭夭,血淋淋的一身在夕阳中似染了层金边,他笑得轻缓,一字一句也说得无比轻缓。

    “现在,她在哪里,哪里便是我的天空。”

    饱含情意的话语中,克满大吼一声,一拳挥去,却是重重地打在了木板上,瞬间细屑横飞,他仰头望着金不弃,面无表情地吐出三个字:“我输了。”

    醒来时,一切都改变了。

    到底是淳朴善良的人们,夭夭的族人被金不弃的执著所打动,被他的勇气所震撼,原有的偏见也在那场比试中消除不见,他们相信了他的真心与诚意,不再视他为异类,不再恐惧厌恶他,而是真正接纳了他,接纳了他成为春风谷的一员。

    谷里挂起了红灯笼,桃花欲燃,所有人唱着笑着,开始欢天喜地地筹办金不弃与夭夭的大婚。

    那大概是他一生最美好的一段日子吧。

    夭夭依偎在他怀里,共看晚霞满天,他们十指相扣,相视而笑。

    不弃,不离不弃,彼时歌谣动听,十二月,岁更始,可长歌可醉饮,唯不可离去。

    “后面呢?”

    沅梦抱着本子,听得入迷了,微风拂过,金不弃却眸光陡厉,一下烦躁不已,一把拍掉沅梦手中的本子:

    “别记了,没有后面了,故事停在那一年了,永远停在那一年了!”

    七)

    经历了第三百零三次入梦无果后,金不弃连拿鞭子抽沅梦的脾气都没了。

    沅梦把他的故事套了又套,造出的梦却总是“缺斤少两”,不是场景混乱,就是细节不清,最不可饶恕的漏洞是——夭夭的脸始终没有幻化出来!

    金不弃揪住沅梦的衣领,平时恶狠狠的一张脸只剩下可怜兮兮,语气绝望得几近哀求:“求求你,把夭夭还给我,还给我!”

    沅梦急得满头大汗:“大鹏兄,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待小弟再研究研究……”

    研究个屁!

    金不弃一声长啸,一把松开沅梦,一屁股坐在地上,长发散乱,半晌没有抬头。

    等到沅梦又喘又咳地拍着胸膛为自己顺气时,金不弃缓缓抬起了头,一双空洞的眼眸注视着沅梦,两行清泪就那样刷刷而下。

    “我找了四百年,四百年踏遍了大大小小所有和桃花有关的地方,我甚至想过她会投胎往生,可我都没有找到夭夭,我知道,我知道我一直在自欺欺人地骗自己,我其实真正拥有的,真正拥有的……只剩那个梦了。”

    那个因凝聚了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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