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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戏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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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 不是英雄(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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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我同行(stand-by-me)。”

    “好(ok)。”

    蓝礼就这样静静地注视着手机屏幕之上的两条短信,嘴角的笑容在酸楚和苦涩之中缓缓地上扬勾勒起来,一股淡淡的暖流在心底深处汩汩流淌着。

    “伴我同行”,这是一部电影的名字,讲述一群十二岁的孩子结伴沿着铁路踏上旅程,寻找另外一个十二岁孩子的尸体。关于成长,也关于友谊,还关于青春。

    电影结束之时有一句台词,令人印象深刻:

    “虽然我和他已经十年不见,但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我后来再也没有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蓝礼是幸运的,他结识了马修。

    去年的三月,蓝礼前往新泽西州拜访了沉睡中的海瑟-克罗斯之后,他就看到了马修,他主动和马修提起了这部电影;转眼一年就这样过去了,在他创造了egot奇迹的夜晚,四周寻找着朋友的身影,再次找到了同一个人。

    这个世界上是不是存在着一个这样的朋友,那个人甚至比自己还要在了天堑的另外一边,他也始终坚守在原地。他不会在窗台之上,喝一杯啤酒,听一首旋律,翻一本小说,闲聊着打趣着吐槽着,说着那些有趣无趣的话题。

    他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窃窃私语的空间,诉说着那些关于梦想的秘密。

    上帝,他真的好想念海瑟。

    “所以,让我走吧。我不想成为你的英雄,我不想成为什么大人物,只是想要像普通人一般认真生活。”

    一阵狂风扑面而来,冰冷刺骨,忍不住就打了一个冷颤,那欢快而雀跃的旋律,却透露出了一股淡淡的哀伤和苦涩,历经风霜、沧海桑田之后,他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会紧张会感动会无措会亢奋会恐惧会害怕会烦恼会悲伤的普通人。

    “蓝礼,你做到了。”恍惚之间,蓝礼仿佛可以听到海瑟那充满笑意的调侃,落落大方地表示了祝贺,但那双明亮的眸子之中却闪烁着雀跃的光芒,突然就做了一个鬼脸,大声地呼喊到,“但……下一部作品呢?说好的专辑呢?还有正在学习的架子鼓呢?我正在期待着呢!”

    那才是最真实的他。

    跳舞吧,就好像没有人在看一样;歌唱吧,就好像没有人在听一样;工作吧,就好像不需要赚钱一样;生活吧,就好像今天是末日一样;恋爱吧,就好像不曾受过伤一样。还有……表演吧,就好像永远都是第一次一样。

    他不是英雄,也不想要成为英雄。

    不由地,眼眶就再次充盈着一股温热,今晚的情绪起伏得有些太过厉害,蓝礼不得不立刻闭上了眼睛,慌张地掩饰着自己的狼狈不堪。所有的所有,都化作了涌动的旋律,在脑海深处放声歌唱,就好像没有人在听一样。

    “所以,让我走吧。我不想成为你的英雄,我不想成为什么大人物,只是想要像普通人一般认真生活。你的化妆舞会上,我不想成为那炫耀卖弄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应该拥有机会,独自成长。”

    长长地、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再次睁开眼睛,静静地注视着眼前的无线电城音乐厅,然后视线再次落在了手中的托尼奖奖杯之上。

    这是一个如同地球仪一般的立体圆形硬币模样奖杯,上部为黄铜与少量青铜,外部镀镍,在月光和路灯之下流动着哑光的晕彩,重量比想象中还要轻盈一些,似乎轻轻抛起来就可以玩杂耍一般;却又比想象中还要沉重一些,重量透过指尖沉甸甸地压在心口。

    这是属于他的功勋他的奖章,但归根结底,它所嘉奖的依旧是他的作品,还要他的梦想和他的努力,运气也好,命运也罢,迂回曲折的最后,它终究还是来到了他的生活之中,成为了点缀梦想羽翼的华丽毛羽。

    可是,他的脚步依旧不会停顿下来。

    正如颁奖典礼之前所说的,他是一名演员,作品才应该成为他的勋章。以前是如此,现在是如此,未来也是如此,他应该暂时把所有的荣耀都放在一旁,重新投入本职工作之中,不需要承载负担,也不需要顾忌眼光,奖项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当又一天开始又一天结束的时候,唯一不变也不会变的,就是他的演员身份。

    于是,蓝礼紧紧地将奖杯握在了掌心之中,他需要感受这份重量,重重地压在心头之上,时时刻刻提醒着:他需要在了巅峰,真正的会当凌绝顶、高处不胜寒,根本没有继续提升的空间,只有下滑的余地。接下来,人人都会好奇着,他到底应该这么做?他的事业又应该如何发展?难道下一步就是要捅破苍穹进军宇宙吗?

    但蓝礼却知道,他不需要改变。

    他依旧是那个怀抱着梦想的演员,为了一个角色而热血沸腾,也为了一个角色而全情投入,更为了一个角色而忘乎所以。

    蓝礼迈开了脚步,没有停顿也没有迟疑,以自己的双脚离开了身后这个喧闹的浮华名利场。他现在已经迫不及待就想要重新回到练习室,继续练习架子鼓,然后心无旁骛地投入“爆裂鼓手”的表演之中,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蓝礼自己也明白这一点,但他不会有任何的动摇。

    哪怕他需要在这条道路之上踽踽独行也没有关系。因为故事的最开始,他就是如此;现在只是重新回到原点罢了,回归初心,再次领悟,也许他还可以寻找到不同的收获。

    蓝礼没有给内森打电话,就这样一路慢跑着离开了无线电城音乐厅,朝着下/城区的格林威治村狂奔而去,就好像一个疯子一样。

    无线电城音乐厅位于中/城区的洛克菲勒中心,从这里回到格林威治村足足有二十五分钟以上的车程,利用双腿是根本无法抵达的距离——至少以蓝礼这个半吊子的业余运动员是做不到的,但蓝礼却满不在乎地一路奔跑起来。

    一直到肺部开始燃烧起来,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汗水湿透了衬衫的里里外外,然后这才拦住了一辆出租车,以最简便的方式回到了家门口。

    “哦,内森,我已经到家了……嗯,我提前出来了,想要呼吸一点新鲜空气,然后就自己散步回来了……这意味着你今晚可以提前下班放假了,怎么,这难道不是好事吗?为什么你的声音听起来那么紧张?”

    蓝礼正在和内森通电话,然后就拉开了公寓大门——

    “砰!砰砰!”

    注:英雄(hero——family-of-the-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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