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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里的罂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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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里的罂粟花【第四章(5)】(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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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在那层楼里也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总该不是这哥俩的心思都极其缜密吧?如果按照吴小曦的推论,假设现场有第二个人,那么这个人,又会是谁?会是“桴故鸣”网站背后的那个大老板x先生么?

    那这个“x先生”,又是什么身份呢?

    当然,除了这些疑点以外,貌似还有一件东西让夏雪平很纠结:那就是张霁隆交给我的,那份沉福才贩卖人口交易明细的名单。

    一连三天,我每天都会看到夏雪平对着电脑打字打累了以后,就会捧着自己的平板电脑,不断地翻看着那份pdf文件,看了一会儿以后,她有会对着这份名单发呆。我好几次问她,怎么了,我还跟她如果她对什么事情有疑惑的话,我会直接去找张霁隆询问——她都只是摇了摇头,然后告诉我先该干嘛干嘛去罢,接着,她才会放下了平板电脑,继续对着电脑屏幕写报告。

    ——带着心里的那些疑问和纠结,夏雪平在把报告交给档案股、电邮给徐远和沈量才之前,依旧犹豫再三要不要就此落笔。

    看着本来经过重伤之后的夏雪平,又因为报告消瘦了一圈,我心疼得很。我劝了她半天,安慰她说:“别再担心了,直接把报告递上去得了。完事大吉咯!”

    “我说何秋岩,你这是什么态度啊?警察办案,事关人命和社会安全,哪能怀着完事大吉的心思?”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夏组长大人!……我就是想告诉你:就算是现在看来再奇特难解的疑点,早晚有一天会被解开的——现在这些疑点,你就算是坐在这干想,想上一百年你都不会解开;万一,在接下来在调查别的案子的时候,说不定就会受到别的什么启发呢?到那个时候再继续研究、甚至来翻案也不迟啊?”我对她说道。

    “呼……好吧,希望如此吧。”夏雪平看了看我,对我苦笑着说道:“我倒真希望你这个小混蛋能告诉我,这个'早晚有一天',到底会是多久以后才能到来。”

    “哈哈,我要是能告诉你这个,我就不是‘小混蛋’,而是‘小神棍’了。”

    夏雪平听了,低头莞尔。

    于是,很快就到了周六。

    至于那天晚上在病房里的事情,到目前位置,夏雪平再也没跟我提起过。

    大周六的早上,夏雪平居然给我来了电话,将躺在床上赖床的我彻底吵醒:“小混蛋,开车过来。”

    我之所以说“居然”,是因为一直以来夏雪平鲜有主动给我打电话的时候,二是因为,她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才6:50,放在平时别说我这个不怎么赖床的人都还没睡痛快,一般情况下周六周日夏雪平可是要睡到11点钟左右的,今天这个时间她居然醒了。

    “……唔,干嘛啊?今天怎么这么早?”

    “给我送早餐。”从夏雪平的语气里根本听不出来任何的情绪,她只是说道,“快过来,我饿了。”

    “那好吧,你等我……我洗漱、穿上衣服就过去。”我揉揉眼睛说道。

    “在我住的地方,往北一条街街角第一家有个面包屋,”夏雪平对我说道,“你帮我买一杯中杯摩卡、一份煎蛋培根双层三明治、再买一份苹果核桃仁鸡肉沙拉吧,酱汁要石榴醋的。”说完,她就把电话挂了。

    嗯,今天怎么了?

    这个星期六,夏雪平起床起得出奇的早不说,还突然跟我点了这么多吃的——夏雪平过去跟我相处的近十年空白期里是怎么样的我不清楚,至少在我印象里,她早餐一般都是中式早餐:豆浆、煎饼果子、小咸菜,几乎不喜欢吃西式面点,可她今天偏偏就想吃这些。

    我想了想:这该不会是跟今天父亲和陈月芳,要请她吃饭这件事有关吧?

    什么都别多说了,赶紧去帮她买东西是正经事。

    我开着车到了那家面包房,按照夏雪平说的每样都点了两份,拎到夏雪平家的时候,她正好刚洗完澡,头发还湿漉漉的,而这个时候,刚好我也有点饿。

    这个面包房的手艺其实还不错,摩卡的味道甜度适中、三明治的煎蛋和培根不油不腻,尤其是沙拉加了石榴醋以后,酸甜可口,我之前还真没吃过这样的东西。我正大快朵颐地吃着,却注意到夏雪平望着桌上的食物发呆,她面前的沙拉没动几口,摩卡的杯盖被掀开了、三明治的面包胚也被掀开了,之后这两种东西更是一口没动。

    “你怎么不吃啊?”我对夏雪平问道。

    夏雪平没回答,只是冲我微笑着摇了摇头。

    “不好吃么?”我擦了擦嘴巴,不解地看着她,“……难道是我买错了?”

    她看着眼前的食物,对我说道:“你并没买错——只是摩卡加的是巧克力糖浆而不是热熔的巧克力、奶沫也不是用鲜奶打出来的而是用淡奶油;三明治里加的是美乃滋而不是蜂蜜芥末,奶酪是干酪片而不是奶酪碎;沙拉里,也少了蔓越莓干。”

    我立刻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三明治,擦着嘴站起身。

    “你做什么?”夏雪平对我问道。

    “你不喜欢没关系,我再去找咖啡厅、西餐馆买。”

    “坐下吧……”夏雪平对我笑着摇了摇头,“f市里,现在应该是吃不到我说的那种做法的了。”

    “啊?不是吧?这么大的f市,那么多的西餐厅,真的就找不到这么一家你说的那种做法么?”

    “那都是将近二十多年年前的做法了。”夏雪平怅然若失地说道。

    “我知道了……是父亲请你吃过这些东西,对吧?”我对她问道。

    夏雪平看着我,似笑非笑地点了点头:“何劲峰遇到我的第一次,请我吃的东西就是这些。”

    我“哦”地应答了一声,但实际上,我立刻没了胃口。

    桌上的这三样食物,已经在我心里被默默拉上了黑名单。

    ——我之前还真就几乎没怎么听过父亲和她是怎样相遇、怎样相恋的事情,小时候的我倒是特别想知道;

    可哪曾想,听夏雪平跟我讲述起这些事的时候,我却难以自拔地对夏雪平产生了单恋。

    夏雪平双手拄着桌子托着自己的下巴,对我娓娓讲述着:

    “我第一次遇到何劲峰的时候,那是在近郊的一座花房里——现在那里倒是盖起了别墅区。起初我遇到他,看他个子不怎么高、全身都晒得黝黑、满头是汗、脸上还有泥,我还以为他真是个搞园艺的花农……哪知道,当时拿着小铁锹的那双手,居然是写文章、做新闻报导的。只不过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小记者,没什么名声。那天,我从家里……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我就没好好吃过饭,所以,在花房里,我一下子就低血糖了,何劲峰就把他的那份午餐分给了我一半——吃的就是这些:现熔的浓郁黑巧克力和鲜奶打出奶沫的摩卡,蜂蜜芥末加上带着些有嚼劲的奶酪碎的三明治,外加带着蔓越莓干的沙拉——那是我第一次吃到蔓越莓干这种东西。再后来,劲峰也带我去吃过几次,开咖啡馆的是一个新西兰老板,那个老奶奶跟何劲峰居然很熟。于是后来,成了我和他经常去的地方。”

    “那再后来,那家咖啡馆呢?我可是一次都没去过。”我本来想用自己心里的不舒服来压住自己的好奇心,我却依然忍不住问了一句。

    “当年在f市,人们还不太习惯重新拾起西餐,喝咖啡还是一件很时尚的事情。那个老奶奶只身一人来到f市,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要远渡重洋在异国定居,她的中文说得还非常好。可就在你出生的第二年,那个老奶奶就因为心脏病,猝死在梦中了,咖啡厅自然也关了。她去世的时候,还是我和劲峰去帮着入殓安葬、并且帮着把遗物寄回新西兰的。她走得很安详……”

    看着夏雪平神色中的惆怅,这下我再没耐心听夏雪平说故事了,便很直白地问了她一句:“那你现在还爱着父亲么?”

    夏雪平深吸了口气,对我说道:“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听感谢他的。感谢他支持我,感谢他可以给我一个温暖的家……但我本来就不适合他,只是在一个特殊的时期,我俩遇到了而已。”

    她虽然这样说着,并且眼神里充满了释然,可我自己的心里却越发地沉重。

    如果一个男生爱上一个女生,爱到疯狂且认真的时候,可以完全不计较她的过去,不计较她的前男友有多少个、都是谁;

    但是我没办法,我爱上的是我自己的妈妈夏雪平,她的前任老公是我的老爸,这件事是永远都绕不过去的,并可能将会永远成为我的心魔。

    夏雪平感叹过后,还是拿起了叉子,挑起了沙拉送进嘴里,接着又把咖啡喝完、三明治吃完。

    “在屋子里坐着太闷了,”我对她提议道,“咱们出去兜兜风吧,然后直接去饭店。”

    “好啊。”

    夏雪平想了想,走到了衣柜前,看着满衣柜以西装、风衣和大衣为主角的衣服,发了半天愣。之后她突然笑了笑,仿佛在自言自语一般地说道:“呵呵,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多年了,临送他娶人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看来我不仅是个不称职的妈妈,更是个不称职的前妻。”

    “说什么呢!什么‘不称职’?都已经是‘前妻’了,还哪有什么称职不称职的?”

    我真不喜欢她现在这种伤感的样子,但随即我突然想起,她的衣柜里貌似还有那么两天牛仔裤,便走到衣柜旁边,挑了一条之后,又帮她找了一件白色正装衬衫和一件深棕色的西装外套,我指了指这三件衣服,对她说道:“喏,就这么穿,再搭一条黑色皮带,外加你平常穿的皮鞋这就够了。”

    “这样穿……好看么?”

    “这个你可别问我,我答不上来——因为在我眼里,你穿什么都好看。”

    我看着她一脸的惆怅,便连忙压抑住心中的不喜,脸上挂着笑对她说了句甜言蜜语。

    “哼,没正经……”夏雪平微微撇了撇嘴对我说道,说完,她也终于笑了出来。我知道下一秒她就要脱掉她的那件短袖衫,所以我找了个借口躲在了洗手间里。

    没过一会儿,她敲了敲洗手间的门,“快出来吧,小混蛋。”

    我打开了门一看,穿上我帮她挑的这一套的夏雪平,失去了往日的高冷范,却换来了一份轻松、潇洒的活力,她不再像一个穿梭于钢铁森林的黑暗阴影之中的一个冷血干练的女警,反倒像是下一秒就要去牵着高头大马,驰骋于草原旷野里的女牛仔。

    我不知道这一刻我是什么表情的,但是夏雪平看到了我的眼神之后,她有些害羞地笑了笑,对我问道:“怎么样,到底好看么?”

    “简直好看到无法形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完全是在控制自己千万别去拥抱她而说出口的——我真的太怕如果我情难自禁,上去搂住她,会惹她不开心。

    夏雪平看着我的眼睛,抬手用食指戳了下我的脑门:“哼,瞧你那眼神!小傻样儿!不是说要出去兜兜风么?快走吧!”

    上了车后,我带她开上了公路,沿着f市的城郊田野跑了一圈。

    今天的天气相当让人觉得舒服,阳光在碧空中洒向田野,照耀在收割玉米和稻谷的农人身上,透过车玻璃,居然可以嗅到田野里的向日葵和油菜花的清香;而打开车窗,习习凉风吹在人身上,沁人心脾且并不会让人感觉到瑟缩刺骨,轻风拂起夏雪平那如同柳枝一般的柔顺长发,她也不禁眯起眼睛,把自己的右臂垫在车窗框上面,斜倚着胳膊,看着这那天边的农忙景象。

    我转头看了一眼柔发纷飞的夏雪平,与这田间的风景融合成一副最美的图画。

    我太贪恋这一瞬间的美。

    于是,我便忍不住,在确认我的前后都没有其他车子以后,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给她照了一张相片。

    “咔嚓——”

    失误了……

    不是照片照得不好看,相反,这是我从学会照相一来,给女生照下的最美的一张照片;可谁知道,我居然该死地忘了关掉手机的相机提示音了……

    夏雪平听见了那一声快门响以后,立刻抬起头坐直了身子,横着眉毛瞪着我:“你这个小混蛋!你开着车呢,还玩手机!”

    “嘻嘻!这不是今天路上比较空么。”我笑着对夏雪平说道,接着故意趁着路况安全,又点开图片看了一眼:“嗯!好看!真是好看!都不用加滤镜修图美颜了,真的挺好的!”

    并且,我还把手机屏幕故意在她眼前晃了一下——她这才知道,我刚才是在拿手机拍她。

    “好啊,你个小混蛋!还敢偷拍我了?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是不是?”夏雪平有些羞恼地笑笑,接着直接对我伸出了手:“喏,快把手机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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