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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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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遇亲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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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尽快谈妥,赶上这一次的广交会该多好,我本来是指望这个!”

    沈烈:“大哥,这个估计难了,就算人家答应和我们合作,里面也有不少细节要谈,比如到底怎么合作,原料和销售谁来负责,资金方面怎么解决,还有其它一些细节,都需要详细地谈,像他们这种进出口贸易公司,本来就是香饽饽部门,人家业务量大,合同审批也复杂,不是像咱们一样,三句话谈好了就直接开干。”

    江春耕想想也是,他开始觉得,也许自己之前想得太简单了。

    沈烈:“这事慢慢来,我们可以和他们接触着,我估摸着,如果能在一年之内和人家接上头,谈了合作,能参加明年的广交会,那我们就算是很大的胜利了。”

    江春耕:“你说得是,我们现在还是踏实搞我们的羊绒吧。”

    沈烈:“先干,等我们有足够的实力,再谈,我们也能争取更好的条件。”

    江春耕点头:“那等我们这一锅绒出来,冬麦这里孩子生了,我再走一趟新疆。”

    沈烈想了想:“行,她出了月子,我和你一起去。”

    *************

    出了正月,冬麦的肚子越发大了。

    沈烈听大夫的意思,她这是双胎,便是再不方便,每天也得走动走动,说孕妇不能吃太多太好,还说不能总懒着,必须多动,动得多了,生起来才顺利。

    沈烈便每天都会牵着冬麦的手,领着冬麦在外头走走。

    最近饺子馆的生意顺利,没什么要操心的,两边家里的三台梳绒机运转着,两台分梳收来的下脚料,另外一台分梳从内蒙牧区收来的好羊毛,江春耕知道自己妹妹肚子大了,沈烈要陪着,便每每两边跑,虽然辛苦一些,不过倒是挺有干劲的。

    上海纺织厂的需求量大,反正分梳完了,运过去人家就要,有什么事人家会发电报,偶尔沈烈也会过去陵城彭天铭那里和上海挂个电话沟通下,一切都很顺利。

    最近沈烈唯一操心的,也就是冬麦的肚子了。

    肚子里是双胎,生起来自然比单胎的要艰难,之前的时候他曾经庆幸一下子得两个,省得和计划生育政策较劲了,但是现在却担心起来,他发现这并不是好事。

    头产的孕妇,就这么怀双胎,比一般人的辛苦何止两倍。

    沈烈扶着冬麦从胡同里走过,路上遇到村里人,都笑着打招呼,有的眼看着他们过去,还要感慨一句:“烈哥对他媳妇可真好!满村的男人我就没见一个这样的!”

    于是便有人说:“所以那才是烈哥,一般人哪能跟烈哥比!”

    走出去胡同的沈烈和冬麦听到这话,冬麦便抿着唇忍不住笑:“瞧,人家夸你呢。”

    沈烈:“这也是夸你。”

    冬麦:“怎么夸我了?”

    沈烈:“夸你眼光好,那么多男人你不要,非挑了我。”

    冬麦轻轻“呸”了他一声:“是你非赖着行不行,谁稀罕呢!”

    她当然只是嘴硬,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笑。

    这时候,两个人已经走到了街后头,街后头多是老房子,有些已经坍塌了没人管,也有些早拆了,只留下一片瓦砾,旁边还有一滩下雨残留下的池塘。

    刚抽条的柳枝垂下来,轻风拂面时,地上的芦草随风摇曳,绿意轻荡,空气中都是春日里冰雪初融的冷冽和清新。

    沈烈弯腰,却是摘了一朵二月兰,递给了冬麦。

    冬麦接过来,握在手里,笑着说:“以前没结婚时,你还给我采二月兰,现在呢,什么都没有!”

    沈烈笑看着她:“行,明天给你采。”

    冬麦轻哼:“算了吧,你够忙的了。”

    沈烈望着远处,冬意消散,地里的麦田已经笼上一层苍色的绿,被风一吹,就那么轻轻地动。

    他笑着说:“之前的时候说等有钱了就带你出去旅游,去庐山,去浪漫的地儿,哪里好玩去哪里,现在咱不缺钱了,不过倒是太忙了。现在也是多亏了你哥,不然我哪有时间这么陪你。”

    冬麦想起之前,抿唇笑了:“做生意,哪有不忙的,等忙过这一阵就好了。”

    沈烈:“一日复一日,什么时候是个头,干脆等孩子三四个月时候,我们就带着孩子出去旅游得了。”

    冬麦想了想满满小时候:“这样不会很累吗?”

    沈烈;“孩子不让你抱,我一个人抱俩。”

    冬麦还是有些怀疑,毕竟养孩子可不是扛着一袋麦子有力气就行,那得哄着,抱着,还得照顾吃喝拉撒,不过她还是点头:“那到时候再说吧。”

    正说话间,冬麦突然一个皱眉,低声叫了出来。

    沈烈一看,吓到了,忙扶住她胳膊:“怎么了?哪里疼?”

    当初见过江春耕的前妻出事,他其实挺担心的,要不然也不至于现在什么都不干就这么陪着她。

    冬麦皱着眉,难受地捂着肚子,过了一会才缓过来。

    之后咬唇,有些委屈地看着他:“你孩子踢了我一脚!”

    也不知道是儿子还是闺女,估计是儿子,一般闺女哪有这么皮的!

    沈烈愣了一会,才明白过来,明白过来,有些想笑,不过努力忍住了:“就是踢一脚,没事就行。”

    冬麦低哼:“敢情不是踢你,挺疼的!”

    沈烈赶紧收住笑,小心哄着说:“等他们生出来,我先一个人屁股给一巴掌,替你报仇雪恨,行不行?”

    冬麦一听:“不许你打我儿子闺女”

    沈烈憋笑,一本正经地看着她:“那你说该怎么办?”

    冬麦想了想,道:“孩子踢我,我疼,我应该打他们的爹,前几天看电视,电视上不是说吗,子不教父之过!”

    沈烈:“……”

    他半响说不出话,最后终于道:“行,让你打。”

    冬麦:“逗你的,好了,你扶着我,我看那边有鱼,我们看看去。”

    沈烈小心地扶着她:“这边靠着水边,可能滑,小心脚底下。”

    冬麦:“嗯。”

    沈烈:“我如果不在家,你自己别来这边转悠,出门也得让二婶陪着你。”

    冬麦:“知道。”

    其实最近,因为她肚子越发大起来,再有两三个月就生了,他几乎不怎么出门地陪着她,所以倒是没什么好担心的。

    沈烈扶着她,看了看,并没有鱼的样子,冬麦显然有些失望,沈烈便道:“等回头去河里给你捞几条炖汤喝。”

    冬麦:“也不是特别想要。”

    这个时候天有点凉了,沈烈也就扶着冬麦往回走,回去的时候,恰好碰到林荣棠从老宅过来。

    林荣棠看到他们,脚步便慢了下来。

    年前那一批羊绒,林荣棠辛苦地分梳,最后却是送给了沈烈,让沈烈赚到了这一笔,他自然懊恼不已,不过奇怪的是,事后他竟然没声了。

    这让沈烈更加提防了,毕竟不会叫的狗咬人更狠,谁知道他在盘算什么。

    不过最近他观察着,林荣棠好像学聪明了,林荣棠开始用信用社的贷款了,听说从公社里贷款了三万元,还从别的基金会贷款了一万,这意味着他在试着脱离孟雷东,想自己独立干。

    这次他进了一批羊毛,还是从孟雷东那里进的,不过已经不再用孟雷东的本钱,只有梳绒机是孟雷东的,这么一来,利润还可以稍微高一些。

    根据沈烈的观察,他这次进的量应该比较大,估计把贷款的那些钱加上手头现金全都投进去了,按照四万多的原毛算,分梳出来,如果行情好,卖首都绒毯厂,按照去年他们的价格,估计能卖十几万。

    只是终究瞎折腾罢了,他如果有经验,沉得住气,去年至于那么急忙忙地把手里的羊绒倒卖掉吗?囤过农历年,其实照样卖。

    想到这里,沈烈眼神轻淡地扫过林荣棠。

    林荣棠自然感觉到了。

    他本来正望着冬麦的肚子,现在感觉到沈烈的目光,眼神顿了顿,便看向沈烈。

    含笑的眸光对上黑沉沉的眼睛,自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昔日的至交,多年的邻居,如今却是成为了化不开的仇敌。

    林荣棠的眸光黑如浓墨,里面没有愤怒,也没有怨恨,只有死一样的寂静,以及怎么都化不开的固执。

    那是他的妻子,他的女人,现在陪在沈烈身边,怀着沈烈的孩子。

    他付出多少心血,在梳绒机前熬了多少眼,才辛苦梳出来的羊绒,那就是软黄金,结果就这么被沈烈给骗走了。

    怪自己沉不住气,也恨此人太阴险了。

    多沉的心思,多坏的手段啊,就连孟雷东都因为他栽了一把。

    林荣棠扯唇,嘲讽地笑了声,之后再次扫过冬麦。

    他当然看到了冬麦眼中含笑的依赖,缱绻如水,每一个眼波都是温柔。

    他收回了目光,转身,离开。

    冬麦随着沈烈继续往家走,不过走着的时候,却是莫名:“你不觉得他越来越奇怪吗?”

    沈烈想了想:“其实我觉得孙红霞更奇怪。”

    冬麦:“嗯?”

    沈烈:“她现在应该知道林荣棠的情况,但是她竟然没什么反应,也没后续了,你说她在想什么?”

    冬麦回忆了下:“前几天听翠儿说起,她跑去陵城买了好几身衣服,还把头发给烫了。”

    沈烈:“那就更奇怪了,你说她这打扮的兴头哪来的?”

    冬麦想了想,突然惊了下。

    一个女人,如果是还没结婚或者正处于谈恋爱时候,她努力打扮,这是天性,结婚后,还是努力打扮,可以说是心情好爱美也不缺钱,这都没啥,但是现在孙红霞按理说应该是知道了林荣棠的真相,饱受打击,这个时候她不闹腾着赶紧离婚,或者揭穿林荣棠,反而还有心情整天打扮,那就奇怪了。

    她看着沈烈:“你说她会不会——”

    接下来的话,她却是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了。

    当时林荣棠也想把她和沈烈凑成堆,很难说林荣棠不会再来一次,不过孙红霞那里竟然愿意,也是想不到。

    沈烈笑了,明白她没说出的意思:“我也这么猜的。”

    *************

    或许是冬麦提过的缘故,沈烈真跑去捞鱼了,不是去买鱼,而是冰上捞鱼,并不多,但是也捞过来三四条肥的,自己稍微处理了下后,就要做鱼汤给冬麦喝,让冬麦指点他。

    除了小时候,从来都是冬麦给别人做鱼汤,她还没喝过别人给她做的鱼汤,倒是有些稀罕,当下自然是倾囊传授,教了一番。

    沈烈听了她的窍门后,自己跑过去鼓捣半天,竟然真做出来了,捞来的鱼很是鲜美,去了腥味炖汤,本来也不需要太过功夫,况且又有冬麦指点着,这鱼汤鲜美白腻,冬麦胃口大开,喝了一整碗。

    吃不完的,就分给王二婶一些,剩下的给梳绒女工带过去,给她们加餐。

    大家自然都高兴,觉得味道好,开始还以为是冬麦做的,后来知道竟然是沈烈做的,也是意外,喝完鱼汤,暗地里难免感慨:“看人家烈哥,那么有钱了,事业干得那么大,对自己媳妇还这么好!”

    这自然是没有不赞同的,都觉得冬麦好福气,不过想想,又道:“当时烈哥做生意,又是贷款又是折腾的,谁看着不心惊,搁你你能受得了?”

    于是都不吭声了,想想自己怕是早吵起来了,又和冬麦比了比,发现人家长得好看,性子也好,而且自己还开着饺子馆,听说之前烈哥出门,钱上紧张,还从冬麦的饺子馆那里支了几千块用着。

    所以这么一看,什么锅配什么盖,自己肯定是比不上,也就享受不了这福气!

    不过这是大多数的想法,其中也有一个,却是道:“我觉得人哪,到了什么位置,就是能干什么事,反正咱也是命不好,没赶上,就没这福气了。”

    这姑娘叫彩云,已经订好了亲事,她去看过婆家男人,原来觉得还行,现在却有些看不上。

    谁都有眼睛,村里大多数男人什么样,沈烈什么样,她们几个比谁都清楚。

    她可是记得那天晚上,她和刘金燕在梳绒,这个时候沈烈来了,他检查了机器,清点了羊绒后,和她们说话,嘱咐她们按照规矩办。

    后来看她手发肿,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天太冷手冻坏了,一到冬天就这样。

    当时沈烈没说话,第二天过来的时候,随手扔给她一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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