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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是这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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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明珠(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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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低着头,瑟缩着,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动物。纪简从把自己的披风解下来扔到她头上,几乎把她全盖住了。她拉下来披风,把自己裹紧。“谢谢。”她说道,带着浓浓的鼻音。

    尽管她埋着头极力掩饰,但纪简从依然看到了她脸上的泪痕。泪珠像是花瓣上汇聚的露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他皱了皱眉,说道:“别哭了,弄脏我的衣服。”

    当夜,明珠要和他们一起露宿。一个女人和一群大男人在野外过夜,真是说不出的不自在。那些男人围着纪简从躺了一个圈,另外有人守夜。大概是因为纪简从救了她,总之明珠对纪简从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信任,晚上睡觉时也挨他近了一些。

    野外的秋风很有些凛冽,呼号了一夜。明珠身上裹的那件披风渐渐地便挡不住这猛烈的寒风,后半夜的时候,她睡得迷迷瞪瞪,冷得难受时,便不自觉地朝着暖和的物体滚,滚啊滚,滚进了纪简从的怀里。然后她就不愿意离开了。

    纪简从次日醒来时,看到明珠那张放大的睡颜,一时间有点蒙。他找回了神志,不禁有些好笑,这女人怎的如此心宽,就这样直愣愣地往男人怀里扎,可也太放心他了。

    明珠熟睡之中无知无觉,大概是冷的缘故,她恨不得贴在他身上。

    纪简从翻了个身,躺在地上。“挂”在他身上的明珠便也跟着翻动,趴在了他的身上。

    他真不知该如何挣脱了。

    周围有几人醒来,看到他们两个这样,便不怀好意地嘿嘿笑了起来。

    明珠终于在这些响动中醒来了。那样一双漂亮的水眸,黑白分明,浓密的睫毛上沾了些露珠,飞快地翻动了几下,最后目光聚集在眼前那张俊脸上。

    纪简从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道:“你是想非礼本王吗?”

    明珠红了脸,连忙从他身上起来。她身上还裹着披风,站在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纪简从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看着她俏红的脸,他竟然想,她若真的非礼他,他大概也会笑纳。没有男人讨厌漂亮女人,断袖除外。

    众人早上吃了些干粮,歇了一下便继续赶路,傍晚时分到了大同。明珠从前没骑过马,这次被颠簸得屁股碎成八瓣儿,下来的时候两腿直哆嗦。纪简从给了她一块银子,便和她分道扬镳了,离开的时候把披风送给了她。明珠身上穿着囚服,若是就这样出现在大同城,少不得会招来捕快。

    明珠找了个成衣铺买了身粗布衣裳,又找了个干净的小客栈落脚。洗了个澡之后,她坐在客栈的大堂里点了一碗面,一边吃一边听邻桌的几个客商闲谈。大齐朝言路开放,平民们八卦皇室生活已是家常便饭,并不会招来祸事。

    明珠也因此知道了那个王爷纪简从是何方神圣。

    纪简从原是今上的次子,太子的异母弟。当今皇后无出,太子和纪简从都是妃子所生的皇子。

    由于前景王——也就是皇帝的亲哥哥,膝下无子,纪简从八九岁时便被过继给前景王。之后那位王爷薨逝,纪简从继承了王位,也就是现在的景王。

    景王爷虽只二十出头,却有一身的好武艺,且深谙兵法,用兵如神。他和在东海抗击倭寇的叶之谨叶大将军一同并称当世,是武将们的楷模。

    景王掌管着京城西方和北方的两个重要门户——宣府和大同的防卫,这两城但凡破一,蒙古骑兵便可长驱直入,直接兵临京城。因此景王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大。他之前在宣府,因入秋之后回京面圣,再之后又很快离开京城,这次来到大同,恰好在路上遇到了明珠。

    明珠把这景王的故事听了个饱,等他们讲两年前黎阳公主大婚时的盛大场面时,她便匆匆结了账,上楼休息了。

    明珠很快在大同寻了个营生——在边境集市上倒卖些东西。她什么东西都倒,主要是捡漏儿。她手脚勤快,脑子灵光,嘴巴也甜,于是也能混些饭吃。纪简从手下的士兵经常在边市上巡视,一来维护治安,二来也要防止蒙古骑兵的突然袭击抢劫财物。有时候纪简从也会亲自来。他不止一次地看到人群中的明珠,她守着个摊子,浑不在意地挤在一堆男人中间,吆吆喝喝,声音娇媚婉转,长得又标致,生意自然不会差。

    当然了,漂亮女人也有漂亮女人的烦恼,比如眼前,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凑在她摊子前,挑挑这个拣拣那个,却偏偏不买,不停地嬉笑着和她说话。那些男人眼中猥琐的光芒,是个男人都能看懂。

    纪简从勒了缰绳,远远地看着,并不上前帮忙。

    明珠知几个人不地道,便不理会他们。

    哪知那些男人见这小娘子性子软好欺负,竟动起手脚来,一个男人伸手要来摸她的脸。明珠偏头躲开,突然笑了笑。

    男人们以为小娘子开了窍,笑得更加放肆。

    明珠很快弯下腰,从架子下面抽出一把近两尺长的大砍刀来。刀背厚重,薄而锋利的刀刃被太阳一照,闪着白煞煞的光芒。这砍刀又大又重,与她体型不太般配,她双手举着,目光凶狠。

    娇滴滴的小娘子举着一把大砍刀……这画面实在太刺激。男人们吓得后退几步,说了几句好话,明珠显然不打算听,举着大砍刀绕出摊子。那几个地痞流氓怕得很,撒腿就跑,明珠摊子也不要了,追了上来,边追边骂。

    流氓们看到纪简从,连忙向他奔来:“王爷!王爷救命!”

    纪简从跳下马来,扶着马闷笑不止。流氓们跑了过来,躲在他身后。明珠跑了一头汗,手腕酸痛,只好放下胳膊,改为提着砍刀。她走过来,看到纪简从,委屈道:“王爷,求您给我做主!”

    纪简从笑够了,直起腰说道:“你先把武器放下吧,当心伤了自己。”

    明珠听了他的话,当啷一声把大砍刀扔在地上,不依不饶道:“王爷,他们调戏良家妇女,应该全部抓进大牢里去。”

    流氓们赶紧向纪简从跪下求饶。

    纪简从临时当了调解人,把几个流氓身上的钱都搜刮出来,给了明珠。明珠终于满意,表示不再追究。纪简从又教训了那几个流氓几句,便放他们离开了。

    明珠数完了钱,收好,跟纪简从道了谢。

    纪简从说道:“你很有趣。”

    这算是夸奖吧?明珠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道:“王爷,我有东西要给你。”

    纪简从倒是很好奇她有什么东西。

    明珠从怀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小瓷瓶来。她拔下盖子,双手把小瓷瓶捧到纪简从面前:“王爷,您闻闻?”

    纪简从凑近一些闻了闻,嗯,香气很独特。

    明珠盖好盖子,说道:“这是一个西域人发明的,他管这个叫香水。洒一些在衣服上,一整天都是香的。我只买了几瓶,王爷您若是不嫌弃,便笑纳了吧。”

    纪简从也不和她推辞,接过小瓶子收入怀中:“如此,多谢。”

    他回了自己的住处,又把那香水拿出来闻了闻,觉得不错,便在房间里洒了一些,顿时满室飘着淡淡的香气。

    当夜,纪简从躺在床上,闻着那迷人的香气,身体便有些蠢蠢欲动,体内像是有个怪兽在挣扎。到现在他终于发现,原来那香水竟然有催情作用。纪简从很无奈,他发现自己太轻信她了,这次只是催情,万一有毒呢?这真的不像他。

    不过……她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呢?

    纪简从竟然猜不透。

    明珠在边市一战成名,再也没人敢欺负她。她的生意做得风平浪静,财富像水一样慢慢积累起来,终于,春天的时候,她攒够了开一家小店的钱。

    开什么店铺呢?

    明珠想了想,她会酿酒,不如就开一家酒馆吧。春天到了,城外的果树开花了。明珠采了许多杏花,酿了杏花酒,开坛时香气飘了一条街,许多人闻着香味儿就过来了,小酒馆的桌子坐不下,来晚的人只好打了酒回家喝。纪简从慕名前来品尝杏花酒,发现这酒馆的小老板正是明珠。

    他觉得这女人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明珠给纪简从打了上好的杏花酒,还给他搭配了几个小菜。她雇了两个伙计,这会儿便不怎么忙了,于是亲自过来招待纪简从。

    外头春光明媚,俊朗男子坐在桌前自斟自酌,显得有些寂寞。明珠是个自来熟,又因为纪简从救过她,也帮过她,所以她面对纪简从时总是觉得分外亲切。于是她坐在纪简从面前,陪着他喝酒聊天。她给他讲她家乡的风物趣事,讲起来绘声绘色,纪简从一边喝着酒,一边安静地倾听。他酒量本不大,喝了几两之后,酒气上涌,渐渐迷离了双眸。

    明珠突然停了下来。

    纪简从还在扶着杯子,笑吟吟地看着她。阳光穿过窗子,洒在他的脸上,他像是一块沐浴在暖光中的美玉。他因喝得多了,脸上泛着醉意,眼睛微微眯着,笑的时候眼角微微上挑,十分勾魂摄魄。明珠看得有些痴了。

    “怎么不讲了?”纪简从问道,浸了酒的嗓音使人着迷。

    “我……我……”明珠有些结巴,心跳飞速加快,“我再给你取些菜来。”她说着,快步走了出去。

    明珠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好像突然之间开窍了一般,她脑子乱糟糟的,不敢再陪纪简从喝酒。

    当晚,她躺在床上,回想着白天的纪简从,那样一个风华无双的人,只需要微微牵动一下嘴角,都能把她的魂勾了去。一想到他,她的心脏就忽高忽低地乱蹦,她摸着胸口,脸颊发烫。

    她又不是少不更事,这种感觉,应该就是喜欢吧。

    唉,她喜欢上他了。

    这也很好理解,他本来就是她的恩人,又是个俊才风流、出身高贵的人物,这世上不知多少女人心许于他,多她一个也不算多。想到这里,明珠又觉惆怅。

    不过她本来也是配不上他的。她于他就像是蒲草之于松柏,简直是天壤之别,想一想都是亵渎。明珠心中泛着淡淡的苦涩。

    这一晚她辗转叹息,许久未曾入眠。

    2

    从那之后,纪简从便成为明珠小酒馆的熟客。明珠总是盼着见到他,见到之后又不敢太过亲近他。她只是默默地注视他,给他上最好的酒,亲自给他做菜吃。当一个人深陷相思之中,且是单相思的这一端时,她总是容易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丧失了表露心意的勇气。

    转眼夏天来临,明珠把隔壁那家店铺也盘了下来,酒馆改得大了一倍。又请了厨师和伙计,她的事业渐渐向着酒楼发展。重新开业这天纪简从也赏脸来了,还试吃了新厨师做的菜。他无所事事,在酒馆里待了一天,独自一人坐在大堂里看她招待顾客。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明珠招揽生意还真是有一手。不过一个女人家这样抛头露面总归是不太好,纪简从想着,皱了皱眉,随即又觉自己无聊:这是别人的事,与他何干。

    晚上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雨。顾客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纪简从一人。明珠体贴地让伙计拿来了一把油纸伞。

    纪简从接过油纸伞,放在一边。他倒了一杯酒,推给明珠:“陪我喝一杯吧。”

    明珠一天之中会遇到无数次这样的邀请,她从来不答应。不过他是例外。明珠本来一见到他就惆怅,这会儿看到酒,便坐下来,端起酒杯,一仰脖干了。

    “爽快!”纪简从笑了笑,又给她满上了。

    明珠再喝。

    三杯下肚,明珠便有些醺意。纪简从不再给她倒酒,只是问道:“为何躲我?”

    “啊?”明珠装傻。

    “我问你为什么躲着我?”纪简从重复了一遍,“可是因为你如今家业做大了,不再把我放在眼里了?”

    这怎么可能?明珠一阵委屈,仗着几杯酒鼓起的勇气,干脆说道:“因为我……我对你有非分之想。我……想得要命……”

    纪简从呵呵低笑起来。

    明珠后悔自己嘴巴太快,她有些羞愧,便抓过酒壶来自己倒酒吃。一杯又一杯,喝得头脑一阵发晕。

    纪简从停住笑,站起身。明珠以为他要走了,她有些失望,不过这反应才是正常。她仰着头,痴迷地看着他。

    这缠绵的目光使得纪简从胸口鼓起一阵燥热,他弯腰,隔着桌子探过身体,低头攫住了她的嘴唇。

    外面突然劈开一道闪电,闪着亮如白昼的光,明珠像是从那惨白的光中看到了满天的烟花。她紧张得一动不敢动,好像这是一个梦境,她一动,就会醒来一般。

    他伸出舌尖舔她,她闭上眼睛迎接。外头的雷声匝地,掩盖了她重若擂鼓的心跳。

    纪简从松开她,抬头退了一些,垂着眼睛看她羞红成玛瑙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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