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华娱之流量天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156.金铃清脆噬血误,一生总被痴情诉(第1/1页)
首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目录


搜索,用户注册与阅读记录,书架等功能重新开放

百度搜索新暖才文学网,即可找到我们,网址为拼音缩写https://www.xncwxw.me
(前面加https,http可能无法访问),
即将改版,更多精彩小说请点击"首页-分类-其他小说"

书架功能已恢复,可注册登录账号

    随着拍摄的进行,张天艾、宋佚、陈姚等人依次杀青离组,华章影视这边的演员也越来越少。

    当然有人走,每天也有人来,就比如说刚刚结束拍摄的这位——

    “曾离姐,你演的真好,那眼神太有戏了!”

    袁华这话倒也不是拍马屁,而是真心有感而发。

    她刚才这段戏虽然不长,但金铃夫人在面对黑心老人时,那种哀怨凄绝的眼神被曾离演绎的相当传神,简直几乎叫人当场落泪。

    另外不得不承认,她这一身红衣确实是大气美艳,风情万种,为这个角色增色不少。

    看来她真的很适合大黑或者大红,这种一般女演员根本驾驭不了的古装配色。

    听了袁华的恭维,她的脸像绽开的玉兰花,笑意写在脸上说:

    “过奖了,还得感谢你给我这个表演机会才是!”

    袁华一本正经的说:“哪里,曾离姐愿意卖我这个面子过来,我才是荣幸之至。”

    曾离笑了笑没有继续客套,她本来就是偏清冷的性子,能说一句感谢就已经不错了,让她继续说些在旁边的李小沁随口说:

    “曾离姐演的真不错呀,不愧是大前辈,你得好好学着点啊!

    你不是也有一场替张小凡挡剑的戏么,应该是和这个感情差不多的……

    金铃清脆噬血误,一生总被痴情诉。三生七世,永堕阎罗。

    可能这就是合欢铃主人的宿命,总是为了救噬血之主甘愿牺牲魄散魂飞,你表演的时候完全可以借鉴参考一下嘛!”

    其实在原著小说中,只有碧瑶使用了痴情咒,合欢铃的原主人金玲夫人并没有用。

    但是袁华觉得这一段电视剧改编之后更好,所以说就将这段保留了下来。

    毕竟两位合欢铃之主同样悲惨的遭遇,也更能强化噬血珠和合欢铃冥冥之中有着宿世姻缘这一理念,也让碧瑶之死增添几分宿命论的意味,戏剧效果更强烈。

    不过袁华说完这么大一段话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听到李小沁接腔,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发现她双眼放空貌似在发呆——

    袁华有些不高兴,老板训话你身为员工怎么能走神呢?

    那我刚刚说了这么一大段话,岂不是一直自言自语?那不是显得我很呆?

    “啪——”

    又是一个响指将李小沁惊醒,看李小沁抬头向自己看来,袁华好奇的问:

    “怎么又在发呆,你刚刚在想什么呢?”

    李小沁愣了一下,随即摇摇头说:

    “没什么……”

    既然她不愿意说,袁华也没打算打破沙锅问到底。

    况且看她好像有点低气压,眼眶也有点微红,袁华还以为她被曾离的表演打动,有些入戏还没缓过来呢!

    毕竟她饰演的碧瑶,其实某种程度上和金玲夫人有颇多相似之处。

    所以说在人家表演的时候,通过传出来的情绪让她产生共情,好像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物伤其类嘛!

    不过这点袁华倒是猜对了一半,李小沁确实是物伤其类,但并不是他想的那样。

    刚才她现场全程观摩了曾离的表演,的确大受震撼,进而也和袁华一样为她惋惜:

    为什么这么漂亮,又有演技的演员,到了这个年纪还没有红起来呢?

    接着李小沁马上就想到了自己,其实她和曾离还有一大相似之处,就是她们两个人都有学习戏曲的相关经历。

    曾离小学毕业后就考入了中国戏曲学院,主修青衣,这和李小沁从小学习昆曲经历是很相似的……

    很自然的,她看到现在的曾离,四十岁还在跑龙套接这种小角色,自然也会为未来的自己担忧:

    会不会自己到了曾离这个年纪也依然红不起来呢?

    毕竟她如今出道也有七八年了,也演了三四部电视剧的女主,资源可能比曾离生涯初期还要略强一些,但依然迟迟未能彻底打开知名度……

    虽说如今已经接了诛仙这样的一部年度大戏,但是很明显,这部剧最吸引人的演员不是她,毫无疑问是袁华和刘天仙。

    这两个人太引人注目了,观众的目光还能剩多少落到其他人身上,恐怕还得打个问号。

    再说即便是这部剧真的火了,戏红人不红也不是什么很奇怪的事情。

    别说她只是双女主之一,即便是单女主被配角完全盖住风头,这样的例子过去也早已屡见不鲜。

    不行不行,我绝不允许曾离这样的悲剧发生在我身上,看来必须得死死抱紧袁华这根大粗腿不撒手,这样就能确保起码未来无虞了!

    李小沁,你必须得紧绷起来了,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确保这部剧一定要成功,尽可能的让自己被更多的人看到,也该为自己拼一拼了!

    出名要趁早,真要等到曾离这个年纪再想努力拼一把,那就已经来不及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