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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超级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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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神秘骑士【二合一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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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卿,少卿你怎么了?”胖大爷见何少卿头疼欲裂的样子,顿时也被吓坏了。

    其他两名大爷见状,也都迅速围拢过来,查看清楚。

    顾晨一脸担心的问:“何大爷,您怎么了?要不要紧?”

    “不要紧,我……我只是有点头疼,想起这些东西,我就有点头疼,你得让我缓缓。”

    何少卿对着顾晨赶紧解释。

    胖大爷见状,这才赶紧跟顾晨说:“少卿这家伙,一直就有头疼的毛病,时不时就会犯病。”

    “那咱不急,您先缓缓。”感觉这个何少卿似乎是旧病复发,于是顾晨也赶紧安慰。

    为此,顾晨还赶紧从石桌上,将何少卿的那杯保温杯拿起,将盖子拧开,递给何少卿说:“何大爷,您先喝口茶。”

    “好。”微微点头,何少卿抿上几口顾晨送到嘴边的茶水,也是咕噜咕噜的喝上两口,这才缓缓说道:

    “现在好多了,刚才疼起来,简直感觉快死了。”

    “呸呸呸,你何少卿能不能说点好听的?一把年纪,别总把死挂在嘴边,听着就晦气。”

    胖大爷见何少卿在这喋喋不休,也是忍不住吐槽两句。

    可能年纪大的人就是这样,知道自己可能也活不过几年。

    对于现在每天的生活,能享受一天是一天。

    毕竟睡觉醒来,自己还活着,那就是赚到。

    因此大家都比较忌讳谈生死,而喜欢享受生活。

    “好吧。”幽幽的叹息一声,何少卿也是默默点头,这才又跟顾晨说:“我记起来了,那个人拿钱的右手背上,又道长长的刀疤,伤口很明显。”

    “而且别人都是用手机转账支付,但是他带过来的却是现金,这就与其他人有着明显的与众不同。”

    “支付现金?而且右手背上有刀疤?”顾晨抓住细节,将这些全部记录下来,于是又问:

    “那何大爷,除了这些特征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特征?您再好好想想。”

    “嗯。”何大爷默默点头,也是回想着说:“我记得,那是个中年男人,样貌我现在有些记不太清。”

    “但是当年很多古玩倒爷,都是开车过来的,但是他很特别,他是骑着摩托车过来的。”

    “骑着摩托车?”感觉事情越来越有意思,袁莎莎也是好奇不已道:“那这个人感觉还挺有意思的,专程骑摩托车过来高曲岭,就为了买下这块血沁古玉。”

    “而且这个人还带来了现金,这摆明就是势在必得的样子啊。”

    “对。”卢薇薇也道:“他骑摩托车过来,最起码就说明,他根本不是个古玩倒爷。”

    “要是古玩倒爷,那肯定得开车过来拉货的。”

    “而且从刚才您这说法中可以看出,其实这个人其他东西都没有欣赏,却唯独在您的摊位上,相中了这块带有符号和图腾的血沁古玉。”

    深呼一口气,卢薇薇又自问自答道:“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家伙目的明确,其实就是冲着您这块血沁古玉来的。”

    话音落下,现场顿时躁动起来。

    其他几名大爷闻言,也都感觉事情朝着越来越古怪的方向发展着。

    王警官见何少卿低头沉思,似乎又陷入到回想当中,于是王警官也是调侃着说:

    “看来这是个有钱人啊,骑摩托车过来,专门花费一万六千元现金,买走一块不太吉利的血沁古玉。”

    “而且从您刚才说的那些盗墓忌讳,这人直接可以判断,是个不懂行的新手啊,对吧?”

    “对。”闻言王警官说辞,何少卿也是若有所思道:“的确,看他交易时候的样子,却是看上去像个新手。”

    “不但不知道,这种血沁古玉是有忌讳的,而且还不还价,感觉购买这块血沁古玉,其实就是为了收藏起来,并没有出手倒卖的意思。”

    “呵呵,那这家伙可真是钱多到没地方消遣,专门大老远跑过来买块血沁古玉。”

    卢薇薇听到何少卿的解释,也是忍不住吐槽两句说。

    王警官见状,也是笑呵呵道:“所以说,什么叫有钱人?花5万块钱,买一块表,那叫不叫有钱人?”

    还不等卢薇薇开口接话,王警官直接又自问自答道:“这当然不叫有钱人,花5万块钱买一双布鞋的才叫有钱人。”

    比划着双手,王警官又道:“还有就是,花50万买一汽车,这不叫有钱人,花50万买一自行车才叫有钱人。”

    “同理,花500万买一套别墅的,也不叫有钱人,花500万买一圈农家小院才叫有钱人。”

    “那照着王师兄这么说,花5000万买一小公司,也不叫有钱人,花5000万买一小鱼塘才叫有钱人对吗?”顾晨调侃着说。

    王警官则是嘿嘿一笑:“差不多这意思吧,就跟那个买走何大爷那块血沁古玉的人一样。”

    “证明什么是有钱人?从这点就可以看出土豪本色,本身就是个古玩小白,大老远骑着摩托车过来,花费一万六千块,买走一块根本不止这个钱的血沁古玉就可以看出。”

    “这家伙,是钱多到没地方花,买一件自己压根不懂行的古玩,很显然是卖不出去的。”

    “即便倒手再卖出去,那也没有专业买家会接手,毕竟不值嘛。”

    “王师兄说的对,这个买家肯定不会倒手卖掉,他一定会收藏。”

    顾晨也是跟着王警官的思路,谈出了自己的看法。

    现在看来,这种人的确过于低调,甚至有些神秘。

    从这种任性的购买方式就不难看出,这或许是个有钱人。

    所以顾晨感觉,以后看见这些在乡间走路的,骑自行车的,种地的,养鱼的都得客气点。

    说不定你一不小心就成了土豪的朋友。

    什么叫成功?成功就是有一天你放了个屁,然后很多人开始讨论这个屁到底香不香,究竟怎样来闻这个屁才对。

    而香和臭的定义究竟是什么?以及人活着,应该如何更好的进行放屁。

    万把块钱对王警官来说,那肯定不叫钱,那叫命。

    但是对于那名出手阔绰,买走那枚带有符号和图腾的血沁古玉的买家来说,显然就显得微不足道。

    想到这里,顾晨顿时眼睛一亮,于是赶紧又道:“这个买家出手如此阔绰,也不跟您砍价,直接就给钱交易,那他骑的那辆摩托车,价格应该也便宜吧?”

    “嗯?”顾晨的话,似乎又给了何少卿一些提示。

    当然,顾晨的思路也没错,这种潇洒的人,通常总不可能骑一辆廉价的摩托,这似乎并不符合有钱人的身份。

    而何大爷这头,也是想起了当年的事情,这才默默点头,缓缓说道:

    “没错,当年他骑着摩托,来我们高曲岭何家村买走那块血沁古玉的时候,我就感觉他不是古玩倒爷,也不像是来这凑热闹的,似乎是带着目的来的。”

    “而且他那辆摩托车,我也看过,的确感觉比较潮流,反正是什么牌子的摩托车,我不清楚,也不可能清楚。”

    “但是光从外观来看,就感觉一个字:贵。”

    “价格不菲的摩托车。”顾晨再次根据何少卿的介绍,将这一线索记录在案,这才又问:

    “那何大爷,那个买主,有没有说过,他要买这块血沁古玉做什么吗?”

    “嗯,好像是说……是说送给她女朋友吧?”

    “送给他女朋友?”

    众人闻言,也是面面相觑。

    何大爷思考了几秒,这才又道:“对,就是送给她女朋友。”

    “当时我心里还在笑话他,感觉这个男人挺憨的,这玩意儿岂能送人?”

    “如果是古玩倒爷,你用合理的低价买过去,然后转身卖掉,赚点差价还说的过去。”

    “可他从我手里购买过去的价格,就已经是我心里估价的两倍了,如果说,这种高价,还能将这一块小小的血沁古玉给卖出去,那只能说他这家伙厉害。”

    “但一般来说,他肯定是卖不掉的,行情就这样,摆在这里。”

    “可听他说要送给女朋友,我感觉这家伙还挺缺德的,送给女朋友?那要是诅咒的东西是真的,这种来自阴间的东西,显然会给他女朋友带来厄运不断。”

    “也是。”顾晨点点头,表示认同。

    现在事情似乎也变得明朗起来。

    虽然何大爷已经不太记得,几年前从自己购买那枚血沁古玉的买家具体样貌。

    但顾晨至少从何少卿的嘴里,也是问出一点东西的。

    首先就是这个家伙可能是个土豪,是骑着一辆价格不菲的摩托车,专程过来高曲岭何家村,购买这块血沁古玉。

    其次,这家伙与其他人不同之处就在于用的是现金支付。

    还有就是,这名卖家的右手背,又道长长的刀疤。

    如果还要再整理一些,那就是购买这枚血沁古玉的目的,竟然是送给女友。

    显然这人就是个古玩小白,什么都不懂的样子。

    也或者,他根本就知道这些忌讳,只是在刻意这样去做。

    但不管是哪种情况,顾晨都感觉,自己目前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

    待在操场石桌前,顾晨又继续与何少卿,以及那几名下棋老大爷,沟通了一些村里的事情,已经几年前的具体情况。

    这才收拾东西,准备返回市区。

    驾车离开了何家村,大家开始驶出高曲岭区域。

    此时天色也渐渐暗淡下来……

    由于高曲岭远离市区,因此大家待在路上的时间要消耗不少,坐在副驾驶上的卢薇薇,也是不由冥想着说:

    “诶你们说,这个买主,到底什么意思?为什么要买这块不太吉利的血沁古玉,去送给自己的女友?关键还是骑着摩托车,专程来到高曲岭何家村跑一趟?”

    “我要知道就好了。”王警官坐在后排望着风景,也是一脸疲惫的道:

    “这个买家的操作,着实有些让人看不太懂啊,各种操作都是疑点重重。”

    “没错。”闻言王警官说辞,袁莎莎也是不由调侃说:

    “每个细节都感觉,这家伙可能早就盯上了何大爷家的那件血沁古玉了。”

    “而那次各大古玩倒爷都来高曲岭何家村扫货收购时,他的到来,更像是冲着那块玉来的,似乎这就是势在必得。”

    “这人太奇怪了。”顾晨一边开车,一边回想着之前在何家村,与何少卿老大爷交流的情景,也是不由分说道:

    “小袁,待会我们再去那个古城步行街,找之前告诉我们高曲岭情况的老板,看看他知不知道,这边的古玩圈,有没有喜欢骑着豪华摩托,并且右手背有道刀疤的男人。”

    “对,可以去找他问问。”听闻顾晨的说辞,袁莎莎也是恍然大悟。

    卢薇薇则是双手交叉,枕于脑后,也是喃喃自语道:“这家伙可真是个奇葩,花一万六给女朋友买礼物,出手是阔绰了些,可就是买的东西有些邪乎。”

    挪了挪身子,卢薇薇瞥了眼顾晨,又道:“诶顾师弟,你说这个买主对他女朋友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啊?”

    “这……这我怎么知道?”顾晨当然不清楚。

    要说这男子对女朋友是假意,可人家花了一万六给女朋友买礼物,关键还不辞劳苦,专程跑了一趟高曲岭何家村。

    可要说这男子对女朋友是真心,可你看看这男子买了个什么玩意儿?

    一块血沁古玉。

    送这种不祥之物,显然也没安什么好心。

    当然,前提是这名男子知道血沁古玉的一些情况。

    但就目前顾晨来看,这名男子显然是知道一些,否则也不会专程抱着目的来这里。

    王警官也是幽幽的叹息一声,不由调侃着说:“卢薇薇,你也不用胡思乱想,这个男人对女人好,这也说明不了什么,谁知道他对自己的女朋友安的是什么好心?”

    “毕竟陈世美当年对老婆也很好,可后来不也变心了?”

    “呵呵。”见王警官提及陈世美,卢薇薇也是不由吐槽着说:“其实女人最恨的男人就是陈世美,薄情寡义的,可男人最喜欢的女人,可能是潘金莲吧?”

    王警官:“……”

    “别瞎说,我最喜欢的女人是我老婆。”

    顿了顿,王警官又补充着道:“当然,还有家里那个漏风的小棉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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